关于下发“指纹打卡考勤”的通知
作者:adminchy 发布于:2015-07-21 16:44:42 文字:【大】【中】【小】
 各中心(部门):
    为规范公司管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15年7月20日起,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办法。
一、行政人员考勤打卡管理:
    1、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按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到综合管理部(总经办)进行指纹打卡;
    2、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打卡,由本人提供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相关手续证明。
    3、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打卡机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项目人员考勤打卡管理:
    1、项目人员请假3天由项目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公司生产主管领导审批。
    2、项目人员请假3天以上,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请、销假手续。
    3、项目人员请假3天内,请假结束后不回原项目的,需到综合管理部报到,不回公司报到视为旷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处罚规定:
    按照《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