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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森副局长就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6-2018任务分工及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建设答记者问
为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2018年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任务分工》对未来三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对各部门、各领域工作进行了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近日,记者就《任务分工》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智慧时空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采访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成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李维森。
问题一:请问本次任务分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解决了哪些问题?
答: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对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性很高,取得了不少进展,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是盲目跟风,无明确目标;二是协调不够,各自为政;三是试点较多、流于形式;四是体制机制缺乏创新;五是信息安全考虑不足。导致一些地方出现思路不清、盲目建设的苗头,亟待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科学引导,有序推进。
鉴于以上背景情况,为了从国家层面进一步统筹“条块”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大议题和年度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证监会、能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标准委等25个部委,于2016年5月联合成立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协调工作组成员。工作组主要职责是:研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研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配套政策;加强对各地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组织各部门制定统一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协调发布智慧城市年度发展情况;协调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问题二:请问本次任务分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何意义作用?
答:三年任务分工明确了部际协调工作组中25个成员部门的任务职责,共计26项。其中,部际协调工作组负责的总体任务包括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顶层设计。25个成员部门任务包括:指导各地区推进政务大数据应用,指导各地区开展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指导各地区推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水利、智慧城建、智慧人社、智慧医药、智慧生态、智慧能源、智慧农业等建设与应用,指导各地区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宣传和国际交流合作,等等。
本次任务分工,部际协调工作组站在国家高度统筹谋划,对智慧城市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对各部门、各领域工作进行了统筹协调,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这些任务又共同有机组成整个智慧城市建设方向和内容,是推进我国智慧城市科学、有序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是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进一步明确时空基础设施是智慧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是各种专业信息共享、交换、协同的媒介,是城市智能化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支撑。任务分工的印发,对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条块”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各领域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问题三:请问国家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方面都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全面铺开,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也成为各级政府调结构、促转型、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国家对此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工作部署,出台了相关推进措施。
一是在政策机制方面。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引导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切实推进国家智慧城市战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016年2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二是在标准评价体系建设方面。2015年11月,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重点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开展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和评价对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引导支撑作用。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的部署,国家标准委正在抓紧完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计划年底前印发。届时,智慧城市建设情况将有科学的评价依据。
三是在部门协调、统筹推进方面。成立部际协调工作组,出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制度》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2016-2018年任务分工》等相关文件,完善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部门合力。围绕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部署,统筹各类试点示范,分3年组织100个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层级的城市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点带面,以评促建,树立标杆,引导方向。打造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有创新引领作用的试点示范,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智慧城市优秀案例,加强经验的复制推广。
问题四:请问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定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任务分工明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牵头“指导各地区开展智慧时空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并在文件中紧接部际协调工作组牵头的“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指导各地区推进政务大数据应用”之后,作为第四项任务予以明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牵头的任务具体是:“推进智慧时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指导开展时空大数据及时空信息云平台构建,鼓励其在城市规划、市政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公众服务中的智能化应用,促进城市科学、高效、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参与联合开展的年度评价工作。”
城市的建设发展运行都是在三维空间和时间交织的四维环境中进行的。时间、空间是能够描绘记录城市发展轨迹的唯一、最有效的载体,离开了时空,历史的发展就无法记录,更无法展现了,而测绘地理信息是提供时间、空间信息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负责建设的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统一的时空定位基础,是城市信息化不可或缺的、基础性的信息基础设施。如果把智慧城市比作人体,时空基础设施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应该承担着相当于“人体骨架”和部分“大脑”的功能,一是地理信息是各种信息的载体,比如准确定位实时感知信息的物联网节点;二是负责与空间位置有关信息的集成、处理、可视、分析与决策。
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智慧城市建设要统筹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及建(构)筑物数据库等资源,加快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应用体系建设。”“以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人口、法人等信息资源为基础,叠加各部门、各行业相关业务信息,加快促进跨部门协同应用。”由此可见,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构建的时空基础设施,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既扮演着基础性、先行性角色,是其他信息共享交换与协同服务的载体,同时又有提供智能化信息服务的功能。
问题五:请问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如何理解?其核心内容是什么?
智慧时空基础设施是指带有时间和地理空间特征的众源数据,及其感知、存储、处理、共享、集成、挖掘分析、泛在服务所涉及的标准、技术、机制和硬环境的总称。其核心建设内容可以归结为:时空基准、时空大数据、时空信息云平台和支撑环境。其中,时空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中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建设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时空大数据是指按照统一时空基准序化的二三维一体、室内外地上地下一体、动静一体的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及其一体化管理系统。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提到,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已经成为国家基础型战略资源。在这些大数据中,与时空位置有关的数据我们称其为时空大数据。一方面,时空大数据是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际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统计,80%的数据与地理信息有关,李德仁院士也曾提出,时空大数据是最重要的大数据之一。另一方面,时空大数据也是其他各类大数据集成共享的基础,通过地理位置信息,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等各部门、各行业数据才能够叠加在一起使用,从而进一步挖掘分析大数据潜在的知识,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服务。时空大数据既包括了空间标志,也包含了时间的标志,具有历史性、关联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在建设时空大数据时,一是需要在原来静态地理信息数据基础上添加时间标签,形成不同版本的历史数据;二是要体现实时性、动态性,及时获取物联网、传感器等智能感知设备的位置数据和即时信息;同时,还要丰富地上地下、室内室外信息资源,甚至远景规划地理信息,通过这些时空信息的演变、发展和预测,对城市发展的历史长河做出详细的记载和繁衍。在应用方面,时空大数据不仅要为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提供服务,还要通过对其深层的清洗、挖掘和分析,与其他部门数据和社会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实现城市的精准化、科学化管理,如规划选址、地下管网监测、交通出行、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应急抢险、土地保护、不动产登记、多规合一等,运用时空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
时空信息云平台是指以时空大数据为基础、云环境为支撑,依托泛在网络,按需智能提供的数据服务(DAAS)、接口服务(PAAS)、功能服务(SAAS)和基础设施服务(IAAS)。在建设云平台时,首先需要将云计算环境中云平台所涉及到的数据服务、接口服务、功能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进行集合,称之为服务资源池。其次,服务资源池中的服务资源要能够以灵活的方式彼此通信和转换,这就需要一个连接中枢,称之为服务总线;然后,需要有一个可视化系统集成各类资源供用户使用,称之为云服务系统;最后,用户要能够利用云平台快速集成专题信息,搭建专业化平台,同时又能够定制业务相关的工作流程,搭建个性化平台,这就需要两个引擎——地名地址匹配引擎和业务流引擎。可见,时空信息云平台需要有服务资源池、服务总线、云服务系统、地名地址匹配引擎和业务流引擎这五大部分构成。
时空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两者各有侧重又密切相关,通过服务总线和服务资源池衔接。
问题六:请问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如何提供智能化服务?
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建设最终要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按需提供智能化的时空信息服务。智能化服务可以从两个层面来体现。
第一个层面,是通过时空信息云平台提供智能化服务,丰富服务资源池,让用户能够用非常简单的方法手段,如输入关键字、核心词汇等,提出自身的需求,通过知识驱动时空信息云平台,自动实时获取服务资源。这里举一个例子,一位游客要到北京来旅游,他拿起手机连接到为公众服务的云平台,定位到当前位置地点,并输入旅游、导航、实景等关键字信息,手机通过搜索部署在云环境中的服务资源池,搜索游客所需要的基础地理信息、实景影像、导航数据等服务资源,并装配成相应功能,呈现在游客的手机上,真正实现按需服务。
第二个层面,是部门依托时空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在智能感知、自动解译、无线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开发本部门的智能化应用系统,为用户提供智能服务。对于这些智能化应用系统,我们考虑应至少在原来部门信息系统基础上,增加三点内容,来着重体现应用的智能、高效、实时和泛在:一是功能上,要开发与部门应用相关的专业化功能,并能够部署在云环境中,方便用户的泛在调用;二是知识库上,要丰富面向行业部门的资源特征库,深入开展本部门各项应用需求的分析,更加贴合用户需求;三是性能上,要整合物联感知的实时信息和多层次摘要信息,从万物物联角度,实现透彻感知、广泛互联和按需服务。
问题七:请问之前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与现在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建设有何联系与区别?
答:在数字城市阶段,地理空间框架主要内容为空间基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随着地理空间框架转型升级为时空基础设施,相应要实现四个提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提升为时空大数据,包含了历史的、现状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公共专题数据,智能感知的实时数据以及规划数据;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升为时空信息云平台,将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由数字化服务升级为智能化服务;支撑环境由分散的服务器集群提升为集约的云环境;应用由数字化的应用升级为智能化的应用。总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的基础与准备,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是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提升与发展。
问题八:目前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在时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出台政策标准。根据工作组各成员部门的职责与分工,按照国家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部署,我局在近十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时空基础设施建设,在政策层面,2015年出台了《关于推进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转型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发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基础性、先行性作用,推动智慧城市健康发展做出部署。委托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相关单位,于2013年出台了《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技术指南》;现将该指南升级,出台了2015版《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大纲》;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征求意见稿)》和《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分项制订的总体要求(征求意见稿)》,在技术大纲的基础上,研编了2015版《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试点实践及反馈意见,目前正在对大纲和指标体系完善,近期将完成2016版的文本。
二是鼓励创新发展。充分调动专家学者为智慧时空建设出谋划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成立了由8位院士、13位专家组成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一方面指导顶层设计、技术方案编制、大纲标准制定等工作,另一方面针对具体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研讨活动,全方位地提供高水平、高层次的支撑。指导“智慧城市创新大会”、“中国智慧城市与测绘地理信息发展高层论坛”等举办,梳理智慧城市建设与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引导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时空云平台等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在建设模式方面,积极支持私营企业、民营资本参与智慧时空建设,鼓励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投身智慧城市建设,以资本、技术带动发展。在技术创新方面,支持以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等技术牵头单位为核心,组织联合国产高新技术机构,研制开发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建设的国产化软件和系统平台,主要功能和性能指标与国际保持同步,甚至居于领先地位,形成的自主技术体系和创新产品,完全能够支撑我国智慧城市建设。
三是加强试点探索。2012年12月,我局启动了“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了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研究、探索与试验。试点原则:城市主导、统筹规划,科技支撑、循序渐进,需求牵引、资源共享,多元投入、共建共享。试点目标:通过时空大数据建设、时空信息云平台开发、支撑环境完善和典型应用示范等工作,探索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建设模式、共享模式和服务模式,凝练工艺流程和标准规范,为全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升级转型,以及后续大规模的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提供依据,为智慧城市、智慧区域和智慧中国建设奠定基础。2014年12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湖北武汉召开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转型升级工作会,全力推进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转型升级。目前,已有重庆、广州、武汉、太原等38个城市列入试点计划。
问题九:请您谈谈下阶段时空基础设施建设的打算与安排。
答:接下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继续加大智慧时空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力度,拟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机制,鼓励各城市积极申请建设试点,对于试点单位,则采取加大指导、典型宣传、评价检查、技术支撑等措施,做好建设成果的总结提炼和更新维护,不断深化、扩展智能应用,全面推进有条件城市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二是着力完善技术体系,指导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升级技术大纲和评价指标体系,着力开展相关标准、技术路线以及平台软件的研发,形成时空基础设施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
三是进一步创新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参与试点建设。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时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提升国产化技术水平;吸纳企业共同完善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相关标准规范。
四是推动数字城市成果应用。指导城市切实做好数据资源更新维护,保证数据新鲜度,大力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成果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指导城市人民政府出台地方法规或政府文件,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运行管理、数据更新以及部门信息共享等措施,提高数字城市建设应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智慧城市夯实基础。
五是全面开展评价。在本次任务分工中,开展年度评价是一项重点工作。因此我局将对相关试点城市,根据修订完善的最新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建设评价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评价,并积极参与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年度评价工作。